章程
一、 总则
第一条 中文名称:密西根州立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二条 英文名称: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 at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简称CSSAMSU。
第三条 会员:MSU在校中国学生、学者及其家属、部分Great Lansing地区旅美华人,以及关心中国发展的各国朋友。
第四条 组织结构:一般会员,执行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执委会是学联会的自我管理机构。顾问委员会由长期在密西根州立大学工作的和居住在东兰辛市的当地知名华人组成。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联系科密西根州立大学事务的负责人列入顾问委员会。
第五条 性质:非政治、非宗教、非盈利的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
第六条 宗旨:
# 对外代表联谊会全体会员,维护其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享有的正当权益;
# 为会员提供生活、娱乐、工作、就业方面必要的服务与帮助;
# 组织开展各种体育、文艺以及中国文化、发展状况的爱国宣传活动;
# 学联会以爱国为基本宗旨,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祖国形象、弘扬中国文化为己任,积极开展同本地和其他地区的社团的友好交往。
# 学联会接受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指导。
# 促进中美文化交流。
二、 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会员资格:全体密歇根州立大学在校中国学生、学者、家属以及各界友好人士,同时认同联谊会宗旨、支持联谊会活动、遵守联谊会章程的。
第八条 会员权利:
# 对联谊会章程和执行委员会工作提出评议;
# 自身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提请执委会以联谊会名义加以维护;
# 参加联谊会主办、协办的各项活动;
# 使用联谊会的通信录(包括邮件列表、BBS、QQ群等)发布非政治、非宗教、非广告的信息。
第九条 会员义务:
# 认同本会宗旨、遵守本会章程、遵守联谊会通信录的管理条例;
# 维护联谊会荣誉,避免损害联谊会形象;
# 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侵害其他会员正当行使其权利
三、 顾问委员会
第十条 顾问委员会负责监督学联会执委会工作,向学联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帮助学联会更好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由当地华人推荐,由热心的当地知名华人以及在密歇根州立大学长期工作的学者担任。
四、 执委会组成、产生办法、权利、义务、职责
第十二条 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执委会(CSSAMSU-EBoard),此后简称执委会,由联谊会中志愿者组成,通过举办各类活动以及处理常规性/突发性事务,维护联谊会章程,保持联谊会作为非政治、非宗教的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的性质,实现联谊会的宗旨。
第十三条 组成:主席(President), 副主席(Vice President), 秘书(Secretary),司库(Treasurer)。
第十四条 产生办法:
一、主席(President)选举:
# 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及职责:
选举委员会面向所有联谊会会员,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公开招募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独立于执委会,负责统筹安排选举事宜,力求公正,保密,合理,高效的工作。选举委员会在选举过程中具有最高决定权和对选举宪章及选举过程的解释权,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 候选人产生办法:
选举委员会公布竞选宪章及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任何CSSAMSU的会员经推举或自愿报名后皆可成为主席候选人。
# 竞选方式:
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候选人名单之后,根据候选人情况,制定具体的竞选规程。可根据群众反应和需要,适当增加灵活有效的竞选方式,如公开辩论。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严格检查选票的合法性,进行独立验票,结果将以简单多数的原则决定胜选者。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并正式任命新一届主席当选人。
# 任期:
新任主席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
# 弹劾办法:
在听取凭证和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获半数以上的执委会成员的支持,即可启动弹劾程序。 弹劾表决将在所有会员中进行,弹劾如获得五分之四以上会员通过即可生效。现任副主席将接管主席工作,同时产生代理执委会执行主席,直到选举产生下一届执委会主席。
二、执委会的组织
执委会由主席负责组阁,接受全体会员监督。执委会任期为一年。
第十五条 权利:
# 对外代表联谊会全体会员,争取各界对于联谊会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支持;
# 监督管理联谊会公共财产及经费,保证其有效、合理地使用于联谊会各项活动;
# 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和修订;
# 对一般会员资格进行管理,对不符合一般会员资格、不履行一般会员义务的会员,取消其资格的权利;
第十六条 义务:
# 服务联谊会全体成员,维护联谊会荣誉及其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性质;
# 对会员的学习和生活予以必要的协助,并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 争取各界对于联谊会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支持,促进联谊会同各团体、组织及个人的交流与合作;
# 接受一般会员对于执委会各项工作的评议
第十七条 职责:
# 代表联谊会联络MSU校方、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其他华人社团、美国政府机构及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机构,在重要活动的举行、关键事务的处理方面争取各界的协助与支持,并针对涉及会员正当权益的重要事件上进行交涉;
# 组织新生接机、舞会、联欢会等各项集体活动,以达到服务会员、促进交流的宗旨;
# 管理联谊会通信录和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及有关声明;
# 代表联谊会参与同外界各团体、组织及个人进行交流的活动。
五、 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
联谊会执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章程的修订案提交执委会全体会议讨论,超过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定案。通过之后的修订案需要在联谊会网站上公布并接受全体会员评议。
本章程于2008年10月10日最后修订,自2008年10月11日起执行。如对本章程有何意见或建议,请致函 cssamsuinfo@gmail.com。
密歇根州立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二零零八年十月




